纵观人类社会历史,一个大国的崛起必然会提出引领时代潮流和人类文明进步方向的理念、倡议或政策。对中国而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及其伟大实践“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就承载着这一使命。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主席着眼于人类发展和世界前途提出的中国理念、中国方案,既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境界,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是在本体论上超越民族国家中心范式。习近平主席心系天下、畅怀古今,站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高度,创造性地提出以“人类”为单元的世界观和以“人类福祉”为价值取向的发展观,超越民族、国家分野,为全球治理和国际社会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作出了原创性贡献。同时,这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天下情怀在新时代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充分展现。
二是在认识论上超越二元对立思维方式。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认为,各种人类文明各有千秋,没有高低优劣之分,文明是多彩的、平等的、包容的,文明因交流而多彩、因互鉴而丰富,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与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不同文明本没有冲突,只是要有欣赏所有文明之美的眼睛,要有比天空更宽阔的胸怀。
三是在实践论上超越零和博弈游戏规则。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致力于构建以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在发展模式上主张共商、共建、共享。正如习近平主席在出席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提出的倡议,“让铸剑为犁、永不再战的理念深植人心,让发展繁荣、公平正义的理念践行人间”。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与实践,打破了以西方国家为中心的国际关系格局,走出了一条“以合作取代对抗,以共赢取代独占”的发展之路,为全球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样板。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尤其需要新思想、新理念的引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上述三个方面的意蕴均超越了近代以来西方开创的政治文明,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由人联合体”的思想,为人类文明的进步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摘自: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刘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