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学校印发的《商洛学院关于表彰2018——2019学年公寓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我院获“公寓管理工作先进学院”称号,12B#414、14A#102、14B#105、14B#106、14B#614、15B#111六间宿舍荣获“文明宿舍”,刘媛老师获公寓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思政1701班李珍、思政1802班东玉凡、思政1702班陆宜分别荣获公寓管理工作“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优秀舍长”“公寓活动积极分子”称号。
一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秉承“环境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理念,狠抓安全管理,注重公寓文化内涵建设。师生相互配合,为打造安全、舒适、和谐的温馨宿舍而共同努力。此次表彰决定我院获得多个奖项,不仅是对我院公寓管理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激励和鞭策我院继续努力推动公寓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文/图 刘媛 编辑/刘媛 审核/刘麦霞)